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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城工学院IP地址管理规定

作者: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   审核人: 皋军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3-19

为充分利用我校校园网内IP地址资源,规范IP地址管理,方便用户使用网络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:

1、入网用户应使用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。

2、校园网内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为主、静态分配为辅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的方式。

3、校内个人用计算机的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方式,在各实验室、办公室、机房、学生宿舍使用计算机,只需设定使用DHCP方式自动获得IP地址,由设在网络中心的DHCP服务器自动分配IP地址。

4、校内网络设备、服务器的IP地址采用静态分配方式。网络设备(包括主干设备和子网设备)的IP地址由网络信息中心直接分配和管理;各单位服务器的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到网络信息中心申请、登记后获得分配和使用。

5、动态IP地址原则上按计算机物理分布来规划,不再将IP地址分配到院、系、部、处。具体分配办法和范围由网络中心根据网络发展的需要决定并发布。

6、为全校本科生提供教学服务的大型公共机房,其IP地址由网络中心另行规划和分配。

7、有特殊需要要求划分虚拟专用网的单位,应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,获得批准后由网络中心设置并维护。

8、任何用户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设置静态IP地址。

9、任何用户不得在连接到校园网的网络接口上开设DHCP服务。

10、有违反以上8、9两条规定的计算机将被从校园网络上隔离,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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